法律, 國家和法律
什麼是申根協議,它是如何影響普通旅遊者的生活
每個人都有傳聞:“申根協議”。 然而,不太了解它是什麼,以及它與歐盟的類似立法有什麼不同。 “申根”一詞本身仍然是難以理解的。 此外,每年進入臭名昭著的地區的國家名單都在變化。 還有國家簽署協議,但是要求外國人開放國家簽證來訪問他們的領土。 而且有這樣的(主要是矮人國家)沒有進入該地區,但實際上承認不受控制的鄰國進入。 我們來看看這個協議的具體細節,以便我們在過境時不會有邊防警衛的不必要的問題。
申根協議於1985年6月由比利時,德國,盧森堡,荷蘭和法國五個州簽署。 創建本文檔的想法屬於 比荷盧經濟國家, 之前存在著無簽證訪問的 三方協議 。 該協議的簽署發生在船上“瑪麗亞·阿斯特麗德公主”船上,該公司位於摩澤爾河畔,與FRG,法國和盧森堡的邊界銜接。 最近的定居點是沿海村莊“申根”。 因此,簽名的文件是以她命名的。 它被稱為“申根協議”。
它規定逐漸拒絕這些國家之間的邊界管制。 五年後,1990年,“公約”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五年後,1995年3月獲得,即所謂的申根區成立。 當時還有兩個國家加入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國際文書。 1999年5月“阿姆斯特丹條約”生效時,“申根協定”不再存在。 根據本文件,該區域內無簽證入境條款已納入歐盟一般立法。
因此,“申根協定”的規則在事實區內運作。 從俄羅斯,烏克蘭等不屬於歐盟國家的普通旅遊者需要了解什麼? 首先,並非所有簽署上述協議的國家都包括在該區域。 例如,愛爾蘭和英國加入了條約,只有在警察和司法合作領域。 要訪問這些國家,外國人需要特殊的國家簽證。 該協議也不適用於歐盟國家在荷蘭,法國,丹麥,挪威的海外領土。 對於具有申根簽證的外國人,必須記住一件事。 當他們進入 安道爾 的矮人 國家時, 他們離開了這個地區,他們根本不能被允許回去。
還有一個困難:不是所有的申根國家 - 2013年(名單相當龐大,包括30個州)被包括在臭名昭著的免簽證區域。 保加利亞,塞浦路斯,羅馬尼亞和克羅地亞加入了該文件。 但是,對於這些國家的公民和擁有國家簽證的外國人來說,必須有特別許可證才能進入 申根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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