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 請問專家
國家秩序:如何在不採取行動(行動),電子交易平台的運營商回應
國家訂單系統 - 金融部門的狀況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企業最賺錢的和有利可圖的領域之一。
近日,國家為了系統受到重大變化。 ETendering國家已經選擇了5個網站的18提交的申請。
在這些獲獎者2政務平台 - 統一電子交易平台(莫斯科)和韃靼斯坦共和國的RTS,MICEX Sberbank和AST的電子平台。 所有這些網站都允許政府訂單的執行情況。
這樣的系統是為了提高政府採購的透明度,增加競爭並盡量減少客戶和供應商的不公平行為的風險介紹。 但是,並非所有負彎矩都消失了引進電子拍賣。 儘管如此,也有一些誰發現的漏洞來規避法律。
電子平台運營商是政府採購制度的臉“隱形”。 根據法律規定,網站,運營商必須:
參與者提供訂貨(PSR)表示的訪問和識別系統的電子平台上;
保護的PSR和訪問站點的識別手段的機密性;
確保用於進行電子拍賣,PSR拍賣的相等可用性的硬件和軟件的可靠性;
監測遵守規則和文檔管理的電子拍賣過程中回籠資金的條款;
保持寄存器PSR。
此外,電子平台運營商負責信息披露有關PSR,其中已申請參加拍賣。 運營商需要保持的應用程序的第二部分的內容保密總結電子拍賣的結果。 這種保密是保證文件的保存,避免披露或轉讓的文件第三方。
因此,電子平台的運營商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的重要紐帶。 然後,他提出了運營商的誠信問題。 畢竟,當有責任,那麼就會有衝突。
可以在與電子平台的操作者的行為或不連接出現各種問題。 例如,一個供應商可以調用另一個和“提供”撤回申請。 而對於信息保密性符合現場操作。 豎起或不違規,每個參與者決定下訂單。 你只需要知道,遺漏或操作員操作可以上訴,作為客戶,授權機構,招標,拍賣或招標委託的服務機構的不作為(行動)。 這種吸引力是在狀態命令的任何階段受理。
在上訴中最重要的事情 - 不要迷失在時間線上。 該法規定了上訴“通用”的名詞 - 應該從何時放置在網站上的那一刻不超過10天:
協議考慮了參加拍賣的應用;
拍賣的協議,如果被宣告無效;
總結拍賣協議。
行動或不活動有關拍賣的吸引力,讓剛剛10天。
聯邦法律並建立了一個“特殊”的時間上訴網站經營者的行為,但它僅適用於在球場上的PSR認可的事項,並為30天從犯下的行為抱怨的時刻。
然而,在所有期限已經到期的情況下,你可以提出上訴運營商的行動,但只有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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