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 貨幣
貨幣流通速度。 定義和指標的計算
貨幣流通速度是貨幣的使用在特定的時間段購買的新產品和服務的平均頻率表示。 在許多方面,這個數字取決於現有的貨幣供應量的經濟活動。 當定義一個特定的時間間隔表示的金錢數目的速度。
上一個具體的例子很容易地想像到所述指示器的計算。 例如,假設貨幣供應量在500盧布,而兩個實體的存在,一個民營經濟:農民和技工,背著一年相互幾個交易。 因此,農民自付技工500盧布修理拖拉機。 機械糧食得到400盧布,也支付農民進行檢查和餵養自己的寵物$ 100。 因此,所有交易的總價值為1000盧布,而在這一年中兩次使用每一個盧布。 這就是為什麼貨幣流通速度等於每年兩次。
資金周轉為代表的體現 金錢的本質 在其運動。 它也包括交換和分配的過程。 體積和周轉結構由生產和消費的影響。
因此,長的生產過程中,這需要在庫存的增加,增加了顯著與這樣採集相關聯的錢的營業額。 和產品的發布具有高勞動強度,增加現金流是付出和,作為一個後果-增加人口,這是還涉及到消費的收入。
其中這一指標的組成部分之一是支付交易中,錢可以用來作為支付手段來支付的義務。 這種循環可以用現金和非現金形式進行。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這筆錢應該是在不斷運動的主要經濟行為者:政府機構,企業和個人。 這是他們以各種形式(現金和非現金)運動形式的貨幣流通速度。
在國家機關被理解為控制,財政部門和國家銀行。 商業銀行可以參與貨幣流通的法人實體。
在循環的錢釋放量形成進料,其可以是伯,由中央銀行承載,和次級(釋放存款貨幣商業銀行)。
補充流通中的貨幣的另一種方法是跟踪預算的債務,這是僅基於政府債券在證券市場放置的系統。
隨著出售此類證券應從金融體系的實體國家資金的貸款,他們準備作為一個國家的債務。 通過購買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直接增加貨幣流通並形成後續發行存款基礎 商業的產品 的銀行。
正如指出的,貨幣的發行者可能是商業銀行和存款的形式,提供個人或企業實體學分。 當貸款 貨幣供應量 在貸款的回報增長-降低。 這樣的效果發生 貨幣創造 可與購買在股市中政府債券的商業銀行(僅適用於政府債券的情況下,可以轉換成一個成功的 現金)。 但可能會出現額外的問題時,由銀行購買外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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