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 離婚
離婚過程:如何做出正確的事情?
在生活中,有時也有情況時,為時已晚,以解決問題和需要採取激進措施解決存在的不利於我們的情況。 它是這樣一個困難局面是離婚。
當談到去登記處為負的原因,存在的一些問題。 你需要什麼? 如何做的一切迅速,正確,以免耽誤程序?
這個問題的答案的問題是,在原則上,很簡單。 然而,去了解它自己是不容易的,即使你研究家庭法。 因此,最好是熟悉一下專家們的建議。
因此,離婚的過程與發現雙方同意終止他的婚姻開始。
婚姻的消除可能與夫妻雙方共同同意,並經登記處的機構的共同要求。 在這種情況下,結婚後的30天內解散。
唯一的例外是,如果配偶一方不同意離婚,宣布無力,被認為丟失或正在服刑法院判處的刑罰,並超過有效期為3年。 只有司法廢止,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婚姻。 然後一方當事人送達 申索陳述書 在法庭上。
對於該過程 離婚 可以由參與者自己發起的,它必須執行法院的要求,這包括收集必要的文件,起草製備飼料,法庭文件語句。
離婚程序設想以下的文檔的集合。
- 的權利要求(2 IND);
- 結婚證;
- 出生證明(複印件);
- 房子寄存器的副本,確認被告的住所;
- 國家繳納稅款的收據;
- 其他文件可以請求法院對特定進程。
在這種情況下,雙方都需要參加法庭訴訟。 如果雙方,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之一(被法院認定為無效)不能參加會議,離婚程序被推遲至稍後日期。 下屆會議的日期和時間,參與者事先通知。
聽證會的日期應在審前準備,而不是從提交申請的日期早三十天後任命。
在庭審中,你可以花的財產分割,如果有必要,但這會在延時的過程。 為了避免特性的此部分可以容納單獨的過程 - 婚姻溶解後。
由於離婚程序耗時和繁瑣的參與者近年來在法律中介機構的過程中日益頻繁的參與 - 在法庭上代表。 這讓我們無法親自出席庭審,節省他們的時間和神經。
根據考慮廢標申請的法院的結果從法院的判決發出的提取物和婚姻可以被終止。 該聲明表明既成事實離婚,但必要的程序,最終完成適用於給定的排放處長。 只有在這種情況下,離婚過程在法律上視為完成。 據藝術。 25 RF IC的婚姻被認為是從書中的註冊登記終止之日起無效 的民事地位行為 或法院判決生效的日期。 判決 應在民事登記處原的地方進行註冊 登記結婚。
為解除婚姻關係的過程結束與前配偶發給離婚證。 從這一刻起,他們不得不進入另一個婚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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