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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關於廣告”。 聯邦法律ñ38-FZ:精華

近年來,廣告已成為令人難以置信的多。 這是在我們身邊:在互聯網上,在大街上,電視上,等等。 當然,怎樣的廣告這樣一個龐大而複雜的系統應該受到嚴格的監管。 聯邦法“關於廣告”有評論將在本文中進行討論。

該法的適用範圍

按照聯邦法“關於廣告”提交過程是任何合法的方式來報告的某些信息,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形式。 信息可以發送到公眾。 給它在這種情況下,提請注意過程對象。 形成和利益維護特定的對象 - 這是廣告的主要目的。

聯邦法的適用範圍是相當大的。 因此,第二文章指出上的產品信息等的參考信息和分析材料的政治廣告 該法律規定的所有要求,作為一項規則,在產品的製造商,而是擴展到誰提供服務和廣告業工作的公民。

對廣告產品的要求

聯邦法“關於廣告”第5條規定了廣告過程的基本要求。 法律規定,這些過程可以通過認真和不擇手段字符磨損。 這有什麼奇怪的不正當廣告:

  • 關於廣告的產品不正確或虛假信息,以及其他製造商的產品內容;
  • 信息的可用性,抹黑的人,包括競爭的榮譽和尊嚴;
  • 廣告的禁止方法存在:其他產品的幌子下的表現,錯誤的標誌,有關製造商不正確的信息,等等。

我們還應該談談虛假廣告。 它包括:

  • 不對應於現實貨物的特性;
  • 廣告宣傳的產品比其他產品的優勢不正確的信息;
  • 關於交付,成本,品種等條件的虛假信息

廣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呼籲暴力,非法活動,包含色情材料等。

廣告形式

聯邦法“關於廣告”的文章7-10擔保的主要類型的廣告過程。 因此,不能在任何情況下發布的第一個點的第7條:

  • 爆炸物;
  • 未註冊的產品;
  • 產品無認證;
  • 產品沒有牌照;
  • 產品,它的實施被禁止在俄羅斯國家的領土;
  • 藥品,煙草,酒精和某些手段;
  • 醫療墮胎服務。

此外,該法案是指主要類型的廣告。 在這裡站了出來:

  • 社交廣告;
  • 政治廣告;
  • 廣告產品和服務在其銷售的遠程的方式舉行;
  • 廣告扶持活動。

一些專家區分等分類。

特色廣告

廣告,就像任何其他的現象,有很多的功能。 特別是,存在:

  • 影視廣告。 在組織依照本法第14條的規定。 這指的是不能中斷的宗教廣告和促銷計劃,以及傳輸,其持續時間不到15分鐘。 建立規則字幕和插播商業廣告的時長。
  • 廣播廣告。 這裡的主要特徵 - 插播商業廣告的時長,它的長度不應超過每日播出時間的20%。
  • 報刊廣告。 它必須標註,不應該佔據公佈的超過45%的體積。
  • 廣告在電影院。 這是不允許中斷磁帶。 唯一的選項 - 在運行線路或電影之前表現出來。
  • 電信廣告。 這是不允許這種類型的廣告,而不調用者和接收者的同意。
  • 戶外廣告。 必須安裝符合有關使用看台,廣告牌,電子指示牌等的規章制度

因此,聯邦法“關於廣告”建立相當多的規則和要求。

關於自我調節

聯邦法“關於廣告”(N 38-FZ)第四章講述了廣告領域的自我調節過程的故事。 這是什麼一回事呢? 這裡的關鍵是團結廣告,以保護其成員和代表的利益建立起來。 該協會成立,並具有一定的道德標準,遵守,以確保對這些規定嚴格控制。

廣告自律組織具有相當廣泛的權力。 在這裡,特別突出:

  • 他們的合法利益代表;
  • 上訴法庭的規定;
  • 由反壟斷體的案件審查;
  • 專業活動的規則的發展;
  • 投訴的註冊;
  • 收集和對組織成員的信息存儲;
  • 保持組織成員的寄存器。

自我調節 - 在廣告領域相當普遍。

競爭管理機構的參與

我們已經提到了競爭主管機關在廣告領域的積極參與。 本機構,根據聯邦法律№38“關於廣告”,有權行使足夠大量的功能。 特別是,它需要分配:

  • 廣告商發行的違規行為法規;
  • 在法庭提出訴訟,禁止特定的廣告;
  • 上訴仲裁法院宣布的局部類型的各個規定無效;
  • 責任措施的適用;
  • 組織檢查以及更多。

順便說一句,請廣告公司不僅擁有競爭管理機構。 在開展檢查,值得進一步討論。

廣告檢查

聯邦法“關於廣告”(修訂本於2017年3月28日)的35.1條規定,在生產和顯示廣告領域的國家監督應俄羅斯聯邦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 審計的對象是正在審議的聯邦法律建立了一個平庸的執行官員的要求。 應該是什麼進行檢查的基礎? 這就是法律上說什麼:

  • 訂單消除侵犯屆滿;
  • 錄取從市民投訴和申訴的公共機構;
  • 在檢查中,不遵守廣告公司的強制性要求嚴重侵犯標識;
  • 訂單的存在,從檢查的領導者。

審計應該持續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然而,在特殊情況下,它可能會延長。

負責對違法行為

聯邦法律№38 - FZ“關於廣告”廣告商建立了違反規定的要求承擔責任。 因此,該法案第38條規定,立法上的廣告違反了意味著法人和自然人(從許多個人創業者)的民事賠償責任。 在仲裁庭可能的行動與傳播虛假廣告的事實的反壟斷機構的識別進行。 它可被檢控,一行政違法行為 - 主要為廣告製作者和廣告。

罰款金額的約40% - 由支付到聯邦預算的廣告服務的懲罰無良僱員支付。 60%銷往區域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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