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如果您邀請到陪審團放棄? 拒絕法律原因

它發生意外公民接受,他有義務出庭作為一個非專業法官的信,電報或議程。 有些人將其作為 一個公民的義務 ,並無條件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其他人,因為種種原因不願或不能參加庭審。

是誰呢?

所以,首先你需要找出誰是法院 的陪審團? 這個術語指的是包括在陪審員名單,並按照法律規定在刑事案件中,法院涉及法官(不是專業)。

重要的是要知道,只有與企業的參與可能被視為犯罪陪審團是很重要的,只有那些被歸類為嚴重或非常嚴重的罪行。 而在同陪審團可以單獨使用,對被告人主動任命。

在刑事案件由專業評委進行調查解決需要特殊的法律知識和技能的問題。 非專業法官(陪審團選擇從普通民眾中隨機出現)的這種行為有罪與否被告錯誤的裁決。 在這種情況下,陪審團的決定是基於服用正在發生的事情,也不管位置的主觀評價和合格的法官的意見。

陪審團最終裁決受不了。 也就是說,他們不能確定這句話,犯罪和其他法律顯著時刻的資格。 這些權力只能分配給合格的司法體制。

一個小歷史

陪審團審判在俄羅斯歷史,其根源可以追溯到1767年 它是建立該法庭拍攝於今年的決定。 最後,該機構的組織在1864年才被採納。 在許多方面,這是由當時追求推動 司法改革。

當該國的電力來到了布爾什維克,陪審團被立即取消。 它的存在在1917年結束。 只有經過大量的二十年裡,該研究所已恢復和完善。 就在那時發現,陪審團將組成的十二位陪審員(加上生病或在基本結構的陪審團出現其他意外情況的情況下,兩個備用)。

陪審員的選擇

獲取議程,參加庭審的陪審員可能不是全部。 申請人從預先準備的列表隨機選擇的。 這些名單每四年生成一次。 他們從事起草地方行政當局。 總是有兩部分組成的列表:一般和備份(在公民的參與是不可能的情況下,主列表)。

相關區域司法委員會主席每年應告知許多陪審員怎麼可能是必要的司法的正常運作和管理的行政。 所提供的信息行政機關的基礎上拿起所需數量的候選人。

對考生的要求

按照20的聯邦法律113號2004年8月的候選人這個位置將成為俄羅斯聯邦公民“關於陪審員在俄羅斯聯邦,一般管轄權的聯邦法院”:

  • 永久居住在該國。
  • 至少有25歲。
  • 未在藥物和心理診所註冊。
  • 充分運作。
  • 不是在起草嫌疑人,被告人的名單的時間。

職責

在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法庭聽證的人員,應具有以下權力和義務:

  • 罪,物證(包括聽錄音和錄像,檢驗項目及犯罪工具)研究的所有情況的研究。
  • 在調查過程中存在的需要,可能會在審判的過程中產生。
  • 對刑事案件的是非曲直問題的公告(通過投票站主任)。
  • 牢記這隨後需要在退休的房間的決定記錄。
  • 為澄清現行法律,請求交付給法院的文件(也沒有直接的,而是通過主持會議的官員)。

權力

(大國)陪審團的主要功能是建立在共同犯罪牽連的人的有罪或無罪。

該解決方案(在法律語言 - 句子)施加上述試驗參與者在會議室,在刑事案件的研究材料的末尾,所有證據的研究,受害者的聽證會上,辯方和檢方,被告辯護人,以及公訴人的意見證人。

重要的是要知道,法律的陪審團法院無權作出關於處罰的種類和數量的決定是非常重要的。 他們只負責給被告的問題是有罪與否。

陪審團一般問題,制定,使他們能夠給出明確的肯定或否定響應。 在庭審中,他們以回答以下問題:

  1. 是犯罪本身?
  2. 無論是被告所犯的呢?
  3. 不管他是有罪的?

特殊的權力

為什麼做了很多考慮的刑事案件由陪審團被告運動的? 在最終裁決,根據大多數人的,在這種情況下,將是更柔軟,因為評委會授予的權力從寬處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被告有權寬大由於減輕處罰情節的存在。 決定接受放縱審判長考慮到陪審團的意見。

由於在庭審雙方沒有專業的評委,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沒有什麼特殊的法律知識,在寬大的決定是最常見的主觀評價,並關係到被告人的基礎上,採取他們。 出於這個原因,大部分被告都依賴於這些非專業人士的人性化,並希望得到減刑。

什麼不能做?

陪審員 - 在刑事訴訟中一個全面的參與者。 在這方面,他們都受到了一些嚴格的限制,其中包括禁止:

  • 離開聽證會上,法庭;
  • 收集在法庭以外的刑事案件的案情信息;
  • 上審議房外的情況下主觀意見的表達(即陪審員無權表達在審判過程中對案件事實的個人意見);
  • 對違反會議並投票的秘密性的(即陪審團不得披露任何信息,誰和誰投贊成票,並在案件表達什麼意見的法官如何)。

報酬

因此,那裡對他們的工作進行現金陪審員? 工資應的評估者或不履行職能發出? 在這些問題的答案簡單而由法律規定。

對於他們履行職責所支付的陪審員。 薪水在地區預算的費用支付。 這種補償的幅度從半工資計算的判斷。 在這種情況下,補償可能不會小於公民在他的正式工作(按比例在聽證會上所花的時間)的地方的平均工資。

此外,陪審團補償與訴訟相關的運輸成本,以及返回行程費用(按照立法規範類似規定法官)。

該法律還規定,在被訴訟程序中,他能不火的主要工作陪審員(在頭的倡議),或轉移到低工資的位置以下的公民的時期。 在陪審團保留絕對的所有特權和業務的主要營業地點的保證。

保障

由於陪審團審理與嚴重和非常嚴重,他們和他們的家人可以提供道德或身體壓力的類別的刑事案件。

作為一個全面的參與者庭審中,法官屬於國家的保護下。 他們是不可侵犯的,警察有義務保護陪審團的生命和健康,他的家人和其資產的保值。

在與考慮刑事案件相關的壓力或威脅說人的請求,當局立即採取了他的試驗期間保護下的陪審員。

在立法層面,也不得在司法由他們管理的陪審員活動的干擾。

其功能表現在陪審團,適用於適用於法官的憲法規定。 因此,舉例來說,保障他們的完整性和獨立性。

我可以選擇嗎?

儘管上述功能的執行是公民的民事責任,對陪審員法律規定失敗的可能性。

一個人收到傳票的通知後,他必須在十四日內作出書面聲明向法院院長。 該聲明必須指定一個人不能參加臨床試驗的具體原因。

所以,如果一個公民選擇尚未陪審員。 我如何退訂? 有一些固定的情況下,你能避免類似的命運。

拒絕參加陪審團審判可在下列法定條件可以接受:

  1. 公民有未提取或突出的犯罪記錄。
  2. 一個人司法聲明無能。
  3. 西鐵城列在narcological或精神病醫院(診所)的帳戶。
  4. 他不知道其中的審判進行的語言。
  5. 年齡 - 65歲及以上。
  6. 疾病或其他身體衰弱的存在(需要記錄),其防止參與過程。
  7. 公民擔任法官,檢察官,調查員,公證員,律師,法警服務,海關機構,刑罰制度,以及行使私家偵探的活動的人。
  8. 人是一個成員或部長。

在上述所有情況下,該法案允許陪審員拒絕履行陪審團各自的責任。

此外,法院的主席或庭長可以被解除職務,如以下公民的口頭或書面說明陪審員:

  • 六十多歲的人;
  • 女性的三歲以下的兒童。

你選擇了出任陪審員? 如何取消(不管是什麼原因),你仍然可以?

  • 出於宗教原因。
  • 如果從它的核心工作職責斷奶的臉可能會引起公眾和國家的利益(醫生,飛行員等)顯著的傷害。

我不想,也不會

怎麼做,如果你還是選擇陪審員? 如何退出,如果到不存在的正當理由?

實踐證明,法院足以出示醫療證明,證實參與訴訟的物理不可能(以輕鬆地從任何地方的醫生接受這樣的幫助,調用一些症狀,如頭痛,心臟痛,全身不適)。 在法庭上,指定的參考檢查的精確度將是困難的(幾乎沒有人會做到這一點)。

您也可以參考他們的宗教信仰和世界觀,其中公民不能參與決定他人的命運。

重要的是,公民只有把適當的誓言在法庭之後成為陪審員。 從這一點來說,他擔任這個職務正式並在發生故障的情況下,在審訊中出現可能會受到罰款的行政處罰,其量是25倍的最低工資。

然而,直到這個人是不是該指定的誓言這樣的時間,它僅僅是這個職位的候選人。 一種立法候選人沒有規定任何法律責任。

因此,如果一個公民選擇尚未陪審員,如何拒絕 - 這個問題很簡單,有一個解決方案,在立法層面和實踐。

結果

陪審團審判 - 審判是一個特殊形式,其在被告有罪的判決不僅是由合格的法官,也有普通市民參加。

上述機構承擔民主的所有原則,根據這些國家的普通公民必須正式和法律,以表達他們對刑事案件的案情意見的權利。

儘管是一個陪審員 - 公民的義務,作為一個公民,他完全有權利拒絕履行賦予它的職能的權利。 所以,如果你選擇了陪審員可以給,你知道的。

圓圈一個人是由評估駁回,立法是相當廣泛的理由。 但是,如果一個公民並沒有帶來相應的誓言,是唯一的候選這個職位,對未到庭概不負責,他不會攜帶。

一些人認為,根據上述義務,將是有趣而光榮的使命,這也帶來了一個很好的現金獎勵。 因此,每一個公民必須決定他是否應該對問題的正確履行職責由國家分配的,或拒絕它們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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