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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選舉制度:政治學基礎
在正在進行的選舉的背景下,大多數人對於什麼是比例的選舉制度有疑問? 這個問題長期以來一直不再是純粹的百科全書,已經轉向更實際的飛機。 因此,說明指定的選舉過程是有意義的,揭示其優點和缺點。
比例 選舉制度: 鮮明特色
如果你只是提出這種選舉的本質,它可以是這樣的:一個選民投票選一個特定政治力量的形象。 這就是這個物種與大多數模型的區別。 但是這樣的定義需要解碼。 所以,相稱性的主要跡像是:
- 沒有下落不明的選票。
- 選舉投票率與選舉產生的席位比例之間的直接比例。
這兩個因素決定了 選舉進程本身。 事實上,國家或整個國家的某個部分是一個多人區,每個人都可以自由選擇他所喜歡的政治力量。 同時,當選黨派,運動,協會和集團,只有在登記名單中代表的個人才能在機構中代表。 應該指出的是,在發達民主國家,可以在比例選舉制度中展示“聯繫名單”和“獨立名單”。 在第一種情況下,統一的政治力量就是以統一戰線來進行選舉,沒有具體指出誰將代表他們在體內。 第二,比例選舉制度允許提名一個人(比利時或瑞士就是這樣)。
一般來說,這個制度的選舉過程如下所示:投票站來到投票站後,投票人只給一個特定的一方投票。 選票後,政治力量在體內獲得瞭如此多的席位,相當於選舉中所獲得的比例。 此外,任務的數量是根據提前登記的名單,政治力量成員之間分配的。 只有在 個人 由於身體或立法原因而不能行使權力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場所輪換。
從這一切,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比例選舉制度是一種特殊類型的選舉過程,其中一個選民的代表投票不是針對具體個人而是為政治力量投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舉行選舉的領土是一個大型多會員區。
比例選舉制度:優缺點
像任何一種選舉進程一樣,這個制度既有優缺點。 優勢之一是比例選舉制度有助於考慮到決定宣布其意願的整個選民的偏好。 在這種情況下,與大多數人有很大的不同,只考慮到大多數人的意願。
但是,這個制度的根本缺點就是選民實際上有權投票選出一個特定政治力量的形象,而不是一個特定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種情況下,形象可以建立在領導者的魅力(例如,在1933年在德國發生)。 同時,其他上台的人可能對選民來說完全陌生。 因此,比例選舉制度有助於發展“個人崇拜”,從而有助於從民主制度向專制的過渡。 然而,由於執行威懾規範,情況並不常見。
因此,比例選舉制度是考慮到居住在該國特定地區或整個國家的整個社會的意見的便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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