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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的基本原則
在1887年godu Genrih耶茨表明,電磁能量可以被送入空間作為電波,穿過約光速大氣中。 這一發現有助於發展到今天是無線電原理。 此外,科學家們已經證明,無線電波在本質電磁,但它們的主要特徵 - 是所述能量電場和磁場之間變化的頻率。 以赫茲(Hz)頻率與波長λ,它是一個振盪,在此期間無線電波通過的距離。 因此,下面的公式:λ= C / F(其中,C是光的速度)。
原理是基於承載信息的無線電波的無線電傳輸。 他們可以傳送語音或數字數據。 為此,電台必須具備:
- 設備用於收集信息轉換成電信號(例如,麥克風)。 此信號被稱為在傳統的音頻範圍內的初級頻率頻帶。
-在所選擇的信號帶寬調製器輸入信息 的無線電頻率。
-發射機 功率放大器是 它發送到天線的信號。
- 一定長度的導電桿,其將發射電磁無線電波的天線。
- 在接收器側信號放大器。
- 解調器,其將能夠恢復從接收到的無線電信號中的原始信息。
- 最後,用於再現所傳送的信息(例如,揚聲器)的裝置。
無線電原理
無線電的現代理念在上世紀之初的構想。 雖然無線電主要用於語音和音樂設計。 但很快有使用無線電通信的原則,更複雜的數據傳輸的機會。 例如,諸如文本。 這導致了電碼的本發明。
常見的語音,音樂或電報是主信息在加密 的聲音信號, 其特徵在於,幅度和頻率(Hz)。 人類能夠聽到的聲音範圍從30赫茲到約12000赫茲。 這個範圍就是所謂的聲譜。
無線電頻譜被分成不同的 頻帶。 它們中的每相對於在大氣中排放和衰變具體特徵。 如以下在一個給定的範圍內工作的通信應用在表中所述的方法分離。
| LF-範圍 | 30千赫 | 高達300千赫 | 主要用於飛機燈塔導航和信息傳輸。 |
| FM-範圍 | 300千赫 | 到3000千赫 | 用於數字廣播。 |
| HF範圍 | 3000千赫 | 30000千赫 | 這個範圍非常適用於中期和長期陸地無線電。 |
| VHF頻段 | 30000千赫 | 300,000千赫 | FM通常用於地面廣播和通信的海洋和飛機 |
| UHF頻段 | 300000千赫 | 以300萬千赫 | 在這個範圍內運行的衛星定位系統,以及移動電話。 |
今天,很難想像會作出無人類無線電通信,已發現其在許多現代設備的應用。 例如,電台和電視台的原則,手機,鍵盤,GPRS,無線網絡,無線計算機網絡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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