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
第303條刑法“偽造證據和執行,調查活動的結果。” 評論
“篡改”這個詞的意思真實假的偽造,歪曲,替代,而下的定義是指意圖。 該術語反映在相對於RF CC,例如,在程序中考慮的證據。 在俄羅斯法律有刑法第303條,“偽造證據”。 讓我們考慮什麼是關於誰犯的行為有罪的犯罪和處罰的構成要素。
犯罪的不同配方
刑法第303條包含4個部分。 我們認為,每一種的更多細節。 然而,俄羅斯聯邦刑法典第303條第1部分認為是犯罪的在民事案件中的下一個主題: 證據(真正的 和書面)。 為了扭曲調查結果攻擊者可以偽造他們。
刑法以小時為第303條2和3確定在刑事案件的證據可以是其執法和司法當局建立有關調查情況的資料。 任何:受害者和證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家和專家的事情,法院和證言 的調查, 以及其他類型的文檔。
第3湯匙。 俄羅斯聯邦與評論談論假證據,導致對號入座無期徒刑或者,相反,其結果是法院下令負責釋放刑法303。
在第4部分所述的目標側包括分別針對OSA結果的故意扭曲的行動。
證據
他們被分為實和寫入。 其中第一 - 出現在一組用於建立調查的情況下的一種手段所需的屬性的項目。 作為書面證據使用合同,證書,證書,商業信函,法院判決和判決,協議,不同的排序順序等等。
關於第2款的基礎上,物證可能使在犯罪或者保留痕跡的佣金中使用的,以及通過犯罪活動獲得的物品。 這可能是確定的方式或犯罪的其他情況等物品。
,偽造證據
根據這一定義是指證據作為證據,並銷毀失真,編制虛假信息,使得文檔中歪曲的信息。
刑事案件在生產偽造的,例如,故意毀壞證據材料,有專家意見或詢問的編譯記錄,這實際上是不是偽造的事實,以及執行其他類似的行動。
罪的結束
當偽造證據發送到司法,從被認為是這一點罪(民事法律程序的情況下)結束。 當刑事訴訟的情況不同的是:調查員,檢察官或調查偽造證據罪已完成。 如果犯罪者的行為作為被告的主張,在假證據,執法和司法當局介紹的情況下採取行動完成。
即使在沒有辦法偽造證據影響業務的過程中,或者沒有被考慮到,它的存在和不法行為的事實是指描述商品犯罪。 俄羅斯聯邦刑法典與評論(RF刑法)的303。
主題
。刑法典第1部分第303條規定的主體 - 自然人誰在當時的不法行為才16歲。 這是一個當事人民事訴訟或他的代表。 這個人應該負責。
在第2部分充當研究者的主題,代理人研究者或後衛。 在小時。3 vysheoboznachennyh名單還包括在民事案件中或他們的代表參加。
如果我們考慮的評論文章4,有一個主題進行授權誰進行搜索操作的人。
特點
在資格(以小時為單位。1,2和3)不影響動機和犯罪的目標,但它們是由法院指派懲罰有罪時予以考慮。 對於OSA的結果,在為其所犯下的明確規定目的這部分的偽造罪的構成: 刑事起訴 誰不是在它牽連的人,以及造成的尊嚴,榮譽和名譽損失。
處罰
幾個小時。1有罪行為處以罰款的,其量為100〜300萬盧布或收入的量從1〜2年的時間段。 此外,法院可以命令罪犯強制勞動(480小時),或糾正(最多2年)。 它也可以用來作為懲罰期扣押4個月。
第2下的處罰是在自由的期限最長可達3年同期強迫勞動的限制表示,將傷員轉移到辦公室一定時期,它也可以為任期5年剝奪自由。
刑法(第3部分)的第303條規定的監禁期限長達7年,從免職。
如果對結果進行操縱OSA,法院確定相對於有罪的人下一步:被定罪的人高達300萬盧布的罰款,或收入,他收到的一年,或權被剝奪擔任特定職務五年。 此外,被定罪的人可以在一段長達4年被剝奪自由。
客觀罪的主觀方面
在物鏡側的第1部分在一民事被表達的情況偽造。 在部分2和3 - 在刑事案件中偽造證據。 唯一的區別是,在3個小時。應被視為本證據和OSA結果在尊重的失真 嚴重,特別是嚴重犯罪。 這一部分的目的一邊是偽造,而導致嚴重的後果表示。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談論如何刑事和民事訴訟。
所有的主觀方面 各種犯罪 是直接故意的形式酒。 這意味著:罪犯知道,他的行為導致的,根據什麼可以發出程序性決定是違背正義的規範的證據信息的失真。
俄羅斯聯邦刑法典第303條與評論(刑法)
對象 - 社會關係,這是必要的,以實現程序的目的。 ,偽造證據導致事實,即程序性決定的虛假信息的基礎上作出的。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會滿足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犯罪的客觀方面 - 的行動,表達了對偽造,替代和信息失真。 有事實證偽,其中假真為特定目的。
操作上,搜索活動
它是發現,制止,預防和偵查犯罪,建立誰參與籌備工作的行為或使人員的。 此外,該定義包括搜索對誰搜索有關事件或對社會構成威脅的行動信息的人實施。
對象和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 - 真正的和書面證據已提交給有關當局調查此案。
該行為是當虛假證據,意圖將其採納為證據給予了過來。 在第一種情況下,提供犯罪H 1,第二 - 第2部分。
誰攜帶生產特殊情況時由他們執行的特定功能的個體 - 的主題。 按照第1部分- 民用方 和根據申請人H 2 - 。檢察,保護者問詢。
如果採取了行動,誰不包括在此列表中的其他人,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在共同犯罪中,即偽造證據的共犯。
犯這種行為既可以是從有罪的懲罰解放,而且恰恰相反,誰沒有犯非法行為的人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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