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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哲學真理的標準?
真理的標準 - 這種做法,通過知識,用他的主題相吻合,可以從錯誤區別開來。 從古代哲學家試圖開發 一個理論知識, 這將是不同的絕對真實,不會引起爭議,也不會導致所研究的對象的分析虛假的推論。 古代學者巴門尼德,柏拉圖,劉若英Dekart,後來中世紀的神學家奧古斯丁開發先天真命題和概念的學說。 說到知識,他們正在尋找跡象來確定的學科性質,質量和性質進行分析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因此,真實的標準是尺度由以確定認知的客觀真理。
實踐中的作用
古代學者被邀請來檢查的研究真實性的做法,因為這種做法能夠脫離主觀思想和不相關的測試對象的自然原因可以看出。 真理的這種標準通過經驗知識,證實了人們積極地,有目的地對工作的客觀現實,同時研究它。 在個性或組的實踐創造一種文化或“第二自然”,使用這種 形式的知識, 作為科學實驗和 材料的生產, 技術和社會活動。
自己的經驗是知識的人,他的源 動力, 正是因為有了這個標準,不僅可以識別問題,而且要發現新的問題和所研究的對象或現象的性質。 然而,在實踐知識的測試,是不是一次性的行為,而變得不一致和耗時的過程。 因此,以確定要應用真理的其他標準,這將補充在認識過程中獲得的信息的真實性的真相。
外部條件
除了實踐,這在十九世紀的哲學家的著作被稱為“辯證唯物主義”,以確定所獲得科學家們的知識的真實性提出了使用其他方法。 真理的這個“外部”標準,其中包括自一致性和有用性,但這些概念含糊解釋。 因此,傳統的智慧不能算真正的,因為它常常被偏見形,並不能反映客觀現實發揮到淋漓盡致。 通常情況下,第一真相只有一個人或一部分人的圈子,然後才成為多數人的財產。
自洽也不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因為如果知識的通用系統加入其他的科學發現,不符合標準的設置衝突,它不確認新的判斷的正確性。 但是,這種方法的特點是理性的核心,因為世界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和有關特定主題或現象的知識應與已建立的科學基礎是一致的。 所以,最後,你可以找到真相,揭示其系統性,並指示有關內部一致性普遍接受的知識。
哲學家的意見
在確定的判斷和所述對象的估計的真實性被分析不同的學校中使用它們的方法。 因此,該標準 在哲學真理的 歧管和相互碰撞。 例如,笛卡爾和萊布尼茨認為明顯的初始知識,並聲稱他們可以與智的直覺的幫助下學習。 康德根據其知識是必需的理性和理解的普遍規律來協調所使用的只是形式上的邏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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