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養, 心理學
現行法律和教育原則
在全國前列,這是該國的道義和物質進步的指標的智力潛能的發展過程中,人們越來越迫切的教養問題和子女教育。
一般規律和 教育的原則, 被認為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基礎。 鑑於他們的辯證關係,應該強調的是,原則邏輯上與法律遵循,他們也介導的。
有規律的形式因素的客觀必然性,其內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此外,這種劃分應被理解為條件,方法,因為在事實上,這兩個 社會的因素 年輕的人的個性的同時操作。
教育的規律和原則決定世界的活動邊人的理解,因此其內容和結果反映掌握的個人,技能,價值觀,將在社會被重視的知識的過程。
一般模式和育兒原則包括以下組件,這些組件可以分為實際的法律,如已經提到的,介導自己的原則。
前者應包括以下內容:
法律並與他們的教育原則的基礎上,在內容和更有效的組織更多樣化的建立對話與年輕人,為了要形成教育和整個社會化的過程更高效個性的假設。
教育的過程中,應不斷變化的性質本身,因為法律和教育的原則表明,更多的動態將是孩子的訓練動機基地更新的結論,更好的將自己的知識能力和個性的情感,意志組件的開發。
規律和教育過程的原則,建議在初始安裝時,更多的活躍將是一個年輕人的個人設置產生積極的影響,更好的將是形式的質量,營造出強烈的個人誠信。
如前所述,教育的原則是,反映的內容,方法和教育過程的組織與一般社會的一部分,最常見,最重要的要求,一般設置調解模式。
教育學為主要名稱如下原則的現代方法:
- 專注於他們的個人興趣和需求和諧結合的公共利益的教育;
- 確保教育過程與社會生產和社會活動的過程中不可分割的聯繫;
- 承認優先權其內容的教育積極的;
-提供一個人性化的方式來教育過程,確保對個人的尊重,他的權利和自由,非暴力;
- 每一位年輕個體的註冊各個參數的個性化的方法;
- 的完整性和需要的教育過程的所有代理的共同努力下,教育影響團結。
大眾學校裡經常,不幸的是,往往忽略了教育的原則,從而termozit在衝突中兒童的認知發展的客觀需要學生的自我發展能力。 而這,反過來,可能會導致嚴重的消極後果,當孩子的行為問題往往開始顯現自己在適應不良(反社會的形式 積極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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